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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rean保險界的好友與我及大家分享這份資訊因公受傷不可使用健保卡,以免吃虧(要以勞保身份就醫)









 

受傷,要用 勞保住院 ,勿用健保,權利是給知道的人,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,吃虧可是很大您知道嗎?!台灣勞、農、公保共一仟多萬人,您或您的親友客戶,下列情形可領給付,但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,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?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。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或接電話的人,他們有的不懂,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,當然說法竭然有所不同

。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,以免權益受損。

中風、老年癡呆症、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240.6萬 元。

臉上有疤痕,最多領 72.19萬,鼻子塌陷,失去嗅覺,最多可領44.1萬元。

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、睪丸等最多 32.08萬元。

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,最多32.08萬 元。

肺、肝、胃、腸、胰、脾、腎、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,最多240.6萬 元。

言語機能障礙,講話不清楚的,最多 200.55萬 元。

耳朵重聽,最多128.35萬 ;視力模糊,最多 200.55萬元。

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,最多200.55萬 元。(不一定要殘缺 )

脊柱畸形、障害、駝背者,最多可領88.2萬;長短腳最多可領 56.1萬元。
父母配偶子女死亡(含出生即死亡),最多可領12.03萬 元。

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,不一定要住院,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

  領30,380,最久領2年;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.07萬,最久領

   1年(只有勞保)。
 
1.公傷傷病給付: 要件是
(1)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
(2)  正在住院、門診、復健
(3) 未取得原有薪資,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,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給

    付,第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50%,2年為限。 
  
2.普通傷病給付: 要件是
(1) 普通傷害或疾病
(2)  住院
(3) 不能工作
(4) 未取得原有薪資,可自住院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%,每半月給

    一次,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,最多可領6個月,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

    者,可續領6個月。(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,並於第四日起算)
  
附註: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%的薪水,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

      間依勞保條例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,勞保年資照計

      算。
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,雖超過2年仍可領。
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,配偶少發2萬,流產少發1萬,可申補。
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58.81萬 ,歡迎洽詢。
 
 死亡
 
1.本人普通事故死亡:
    (1) 喪葬津貼 5個月
    (2)投保年資 1年以下者加10 個月遺屬津貼,年資1 2年者加 20個月,

         年資2年以上者加30個月。
2.本人公傷事故死亡:
    (1)喪葬津貼 5個月
    (2)不論年資均另加 40個月遺屬津貼。  
3.配偶或父、母死亡:
   領
3 個月喪葬津貼。未滿12歲子女 (含剛生即死 )死亡1.5 個月,滿 12

   子女死亡2.5個月。
PS:遺屬津貼請領順位
    (1) 配偶子女 (2)父母 (3)袓父母 (4)孫子女或 (5) 兄弟姊妹,(4)(5)均有

          "專受其扶養之" 的限制,要小心,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
 

殘廢
 
分成
15160項給付1-40 個月因公加 5成,由醫師認定自認殘日起 2年得請領衛生署 8428日規定 領殘後,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

 

勞保醫療權益分為:普通事故醫療與職災事故醫療,健保實施後只剩職災醫

療,因此勞工如果因公受傷,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,但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院單,如此可享:(1) 免自付額(2)不必轉診 (3)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 (4)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。
          切記!因公受傷不可使用健保卡,以免吃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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